今天騎車時突然想到一兩個月前在英文班上的一個場景。當時我們正在看一篇英文報上的投書專欄,這位投書者因其姊"長期不斷地"傳教給她,使她不堪其擾,因此向此專欄詢問建議。
當下老師便與班上同學討論是否有此經驗,於是有位台大的女學生開始語帶輕蔑地分享她曾在校園中被人傳教的不愉快經驗。這又讓我想起大學時有位教會的姊妹(正好也是台大學生)曾在團契中分享她對此舉(校園中偶遇式傳教)的不屑,當時我很生氣,還寫了封義正言辭的mail打算譴責這位姊妹(好在沒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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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基督徒傳福音的方式是否讓人感到愉快並且被尊重呢?當我們不斷強調一些統計數字,諸如:接觸多少人、條列式傳達教義多少次、當下決定信教者多少人,並且透過講述些戲劇化的見證鼓勵信徒們定要如此做時,我們是不是也曾反面思考過:有多少人覺得被打攪、被冒犯,甚至不愉快呢?我們不也可以統計看看有多少人因此對基督信仰有不好的印象,甚至覺得基督徒都是freak呢(個人覺得這相當可能)?某些過去曾經很實用、成功的方法,在不同的時空背景、風土民情下,是否還適用呢?我們是否緊握住一些神主牌而不願去面對一個事實--時代改變了!
在行銷上,我們都知道所謂的"顧客導向",但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似乎不太知道我們的消費者在想什麼,或者他們要什麼,不是嗎?
嗯! 我也反思很多年了~~
回覆刪除我的結論是:
不可以更改的東西比我們所想像的要少的多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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