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1日

在Fuller的學習(舊文)

好久好久沒更新部落格了,一直很想寫,但沒時間把腦中許多片段、零星的想法系統化的表達,結果也就一直擱著了,「時間」對現在的我來說真是奢侈品啊!昨天無意間看到今年二月所寫的代禱信,還是很被底下的這段關於自己在Fuller的學習所感動,想必我當時必是被聖靈大大充滿吧(容我賣瓜自誇一下^^)!現在把它留在這作個記錄,也自勉之。
這兩年在富勒最深的體會,我想用去年十月在南非開普敦所舉辦的洛桑世界福音大會的一個重要理念來表達:整全福音、整全教會與整全世界(Evangelization requires the whole church to take the whole gospel to the whole world.)。
整全的福音(Whole Gospel)   
「整全的福音」的出發點是基督的十架,我相信個人及至社會、國家到世界,全人類的救恩是單單透過基督在十架上的死及三天後的復活來完成的,但除了新約中十字架的信息以外,整全的福音也不可少了舊約敘事中對神的心意的闡釋與表達,這是我在神學院很深刻地學習,也是我覺得過去在華人教會中比較少聽到的。  
普遍來說,在華人教會中,許多基督徒對福音只有非常狹隘的定義:「傳福音、進教會、上天堂」,但當神學院的老師帶領我們從經濟、文化、種族、政治的角度來閱讀舊約、新約中許多的敘事時,我突然發現聖經的世界對我來說不再是平面而是立體,對聖經的體會不再貧乏或是只追求靈意,而是更深體會神的心、耶穌的工作,進而慢慢地建立了我更深與強烈的福音信念與使命,不斷地催促我為此而做、為此而活。 
事實上,綜觀整本聖經,從舊約到新約,我們不能忽視神對祂的子民的心意與呼召: 面對統治階級的獨裁與暴力(以色列民出埃及)、避免經濟上的剝削與傷害(舊約律法中的許多規條與禧年的設立)、向政治上的腐敗發聲(舊約先知的傳統)以及對貧窮與受壓迫者的幫助與拯救(四福音中所表達的耶穌)。再一次地說,當我們對福音的體會與認識只是「傳福音、進教會、上天堂」,我覺得我們的福音是缺腳的、沒有力量的、不整全的,而且不是神的心意。  
整全的教會(Whole Church)  
來富勒之前我就有這樣的想法,讀完了兩年宣教更是加深了我這樣的信念:「教會是為福音與宣教而生;福音與宣教並非教會的一項事工或任務,而是教會存在的意義所在」。 
換句話說,教會若「只是為了提供信徒上至靈性的需要,下至婚喪喜慶的需要」,教會若「只是為了維持信徒奉獻所帶來的收入」,教會若「只是為了教導信徒聖經及神學上的知識」,教會若「只是為了成為信徒情感交流的場所與團體」,教會就不再是教會,至少不再是聖經中所啟示的那個教會的形象。 
另一方面,現今許多教會在宣教上的態度及作法,通常是這樣:「年度計畫中編些宣教預算、寒暑假出些短宣隊、聖誕佳節開開佈道會…等等」,但當我們更深地透過整本聖經去體會神的心時,就會知道教會不當只是如此。真正的教會乃是被神所呼召出來的團體,必須去表達與活出「肉眼可見的、鮮明的、活生生的」見證與轉化的力量,不只在私領域(一般的人際關係中),更是在公領域(Public Space)、在職場(Marketplace)、在社會文化中。  
當我們這樣想時,就會發現在華人教會中一種有問題的奇怪現象:就是多數時候,教會的福音與宣教工作都是神職人員在規劃與推展的,一般信徒與此「聖工」的連結就是給予奉獻,狀況好些的也許願意花點時間投入,但教會對於如何幫助信徒在他/她所處的環境、職場、人際關係中去思考如何表達福音、活出基督信仰的價值與人生觀,不是不感興趣,就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最後還是走回一條的老路:「拉人進教會」。對我來說,這是(教會)圍牆內的傳福音,而非向(教會)圍牆外的世界表達「我們是誰、我們的價值是什麼、我們為何而信」。  
整全的世界(Whole World)  
「整全的世界」這一觀念讓我學習用多種的角度去看世界,去看我要傳福音的對象,從經濟、文化、政治、種族的角度看:「在這樣一個瞬息萬變的全球化時代,當網際網路開啟了資訊爆炸的時代,改變了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行為,發展出了前所未見的國際商業模式,當這一切體現在職場、公領域、商業、政治、教育、媒體及至整個世界,與每一個人生活的每一個層面時」,我問自己:「什麼樣福音行動與宣教理念是我們需要去發展與落實的? 」 
事實上,這兩年陸續做了關於人口販賣、全球非法交易、非洲歷史與內戰的粗淺研究,也在遠東福音廣播公司的網路事工中做實習,也寫了關於中國大陸城市教會、三自教會及民工教會(中國大陸內數以億計的低下階層流動工作人口)的報告,我深深地體會到現今這個時代的宣教工作跟過往差派宣教士進到不同的國家學語言、翻譯聖經、建立教會的模式是不同,並非說過去的方式不好或不重要,而是我們需要更有彈性與多元化的管道來向這個世界見證基督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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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3日

Set Theory

Bounded vs CenteredSet 來Fuller的第一學期就讀到Paul HiebertSet Theory(正確地說,應該是他將此理論應用在宣教學上),只是當時不曉得他是這樣一位影響卓著的學者,現在回頭再看,驚訝他三十多年前 (1978) 所提出的理論至今依然被廣泛地引用,另外,在Emerging Church Movement當中,也可清楚感受到其理念深受此影響。

簡單來說,"Christian as a Bounded Set" 是指:由於我們無法精確地判斷一個人的內心是否信奉上帝,因此我們必須從一個人是否相信正確的教義(正統)與表現出適當的行為(見證)來做判斷,結果「基督徒」就意謂著一群信仰一套正確教義系統(如童女生子、基督代贖、末世審判等)的人。或者,我們可能會覺得這樣定義還不夠,因為作基督徒並非光是理性上的認知,所以,我們尋求一個人身上可否有見證、可否流露出被改變的生命,來做界定。結果,人對既定教義的相信與其行為模式的改變成為我們區分何為基督徒的界線,誰是基督徒,誰不是基督徒,一目瞭然。

無疑地,這樣的認知使我們築起一道道圍牆,讓我們的「思考、行為、語言模式」與未信者間的差異越來越大,但通常我們「並不自覺」,還常常困惑未信者為何無法理解與接受我們的信仰,結果我們只好下結論:對方心太剛硬、我們禱告不足夠、黑暗權勢太強大...等,但根本上的原因很可能是兩個不同群體間的思考模式存在著本質上的差異,遺憾的是,我們已經不懂得如何從未信者的角度思考(更遭的是我們以為自己懂)。另外,一些事工理念,例如門徒篩選、與願意行動者一起行動、揀選領袖...等,似乎又在我們的社群中設立更多的界線與分別,讓未信者與信者與虔誠的信者間的距離更遙遠,但這又是另外的課題了。

"Centered Set" 則沒有設定清楚的界線,集合的存在及組成只在乎其「中心」及「每一個體與之關係」,因此區別與界線不再是關注,每一個體是否向中心移動才是重點,這樣的集合是「動態而非靜態」。那在信仰的團體中,什麼是我們的中心呢?無疑地,是「對耶穌基督的信仰與敬拜」,至於定義誰是基督徒則不再那麼重要,不過他/她是否往耶穌基督這中心移動,是我們持續要關心及推動的。結果,「信主」不再是一次性的決定,而是一個過程,我們的關注將是「成長」而非「決志」,對基督的信仰也不再被定義為「對一套教義系統的接受與否」,也不再是「如何表現出一套不同以往的行為模式」,而是「對基督的持續尋求與認識」。

這樣的觀念確實很吸引我,但如何實際地應用在我們的信仰團體中,像是拆除圍牆、營造沒界線的氛圍、讓信者與未信者之間暢通地往來、打造對話與交流的空間與管道,又是另外的課題了,有機會真想實地考察一些在emerging churches中的成功案例。

2010年3月31日

關於John 8:1-11的一些隨想

WomanCaughtInAdultery 在近日熱門的死刑是否廢除的議題中,似乎多數人是不贊同廢除死刑的,對於罪有應得之人,公眾意見是傾向懲罰。雖然有些奇怪,當我在讀這段經文時,忽然有種想法:行淫的婦人是否值得同情?在受難記電影中,Monica Bellucci所飾演的抹大拉的馬利亞—行淫的婦人—其受害者的形象(但福音書中並沒有說抹大拉的馬利亞就是此處行淫的婦人)很容易刻畫在我們心裡,但仔細想想,對當時拿石頭的人來說,她值得同情嗎?如果設身處地,根據當時的猶太背景、律法、價值觀去設想,她似乎是個罪有應得、罪當至死的人。

其實在這裡我並沒有要談廢除死刑,只是類比:對當時拿石頭的人來說,犯姦淫是該死的罪,就像今日社會某些重大犯罪也需判處死刑一樣。我想要表達的是,對現代讀者而言,可能會覺得犯姦淫就要「用石頭打死」太殘忍、不合理,但對當時信守摩西律法者來說,似乎是理所當然、合情合理的,就像今日我們對某些罪覺得當判死刑一樣。我們不會去同情那些被判死刑的重大罪犯,同樣,敘事中拿石頭者很可能也不會同情那女人。所以我們在讀此故事時,不需太快把我們的同情心讀進去。

這樣的聯想也可以幫助我們從固有的一些想法中解放出來。當閱讀福音書時,我們很容易有種印象:文士、法利賽人、祭司等乃是罪大惡極與無惡不作之士,而每位耶穌所解救者,總以受害者形象出現。但法利賽人是否有那麼邪惡(可否有人瞭解過他們對摩西律法的持守與堅持)?而許多在福音書中被拒絕的社會邊緣人又是為何在摩西律法(及之後所衍生的宗教條例中)下成為不被接納的一群?瞭解這些的話,福音書中的敘事會變得更立體而非平面,我們的理解也會更有深度而非膚淺,對於耶穌的所言所行與當時普遍接受與相信的價值體系之間的張力及所給予的衝擊,我們的體會也會更深刻。

話說回來,敘事中的文士與法利賽人,他們有權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羅馬政府管制)執行這女人的死刑嗎(根據摩西律法)?第六節告訴我們,似乎無權。所以,這才是產生爭議之處,按摩西律法當處死她,按羅馬法律卻不行。這也是他們詭計所在,看看耶穌會如何回應。讀到這,我則思考是否我們信仰生活中也常遇見爭議話題或灰色地帶呢?還是聖經永遠提供非黑即白的準繩供我們作判斷?

另外,敘事中的文士及法利賽人對律法的詮釋及對神的認識是不同於耶穌的,因此,按「他們的」律法,這女人應當處死,而這樣做,「他們的」神會高興。然而,「耶穌所傳講的」律法為何?「神透過耶穌」又表達出一個怎樣的面貌?回過頭來想,聖經(律法)的核心信息「對我來說」是什麼?「我眼中、心目中的」神又是一位怎樣的神呢?

再者,我不知當時耶穌是用怎樣的態度回應眾人(第七節),是心平氣和地述說?亦或義正嚴詞地斥責?但無論如何,我體會到耶穌—冒著干犯眾怒的危險—所流露出道德勇氣。這讓我反省,我可否有勇氣在這是非對錯不分的世界中發出先知的呼喊,亦或只是獨善其身...

2010年3月27日

對一場研討會的回應的回應

gpo[1] 朋友對一場研討會有些記錄與想法(他的文章在此),我則留下了我的回應,結果洋洋灑灑寫了一堆,我想大概是悶久了不吐不快吧...。把這回應也記錄在此:

我也不認同「後現代的那種文本不具意義而靠讀著自已闡釋的相對詮釋」來讀聖經,但卻覺得很多時候我們理解聖經的方式並不是去探究文本或其作者在他所處的context或historical background中所要表達的「原意」。沒錯,作者最原本的意圖是永遠不可能百分之百讓我們明白的,但我覺得神學家或聖經學者的「學術研究」的確可以幫助我們更靠近(approach)文本的原意或作者心中的所思所想。這是我覺得神學教育或學術研究很寶貴的價值所在。若我們華人的神學教育或學者無法讓每個進到神學院受訓練的傳道人體會這個層面,我覺得很遺憾。

林大衛牧師對於宣教與神學的分類,我覺得還是太過於著重在二分而非攜手共進。個人覺得我們(台灣)缺少能在宣教的處境與實踐中反省、反思自身固有神學框架、傳統、甚至包袱的宣教士;也甚少有本土的神學家或聖經學者能(或願意)對宣教處境提供足夠的神學詮釋、或甚至透過宣教處境重新去反思與建構一個更整全的神學(不光只是宣教神學)。我覺得在Fuller對我最有意義的功課是:處境可以幫助我反省我固有的神學架構,但目的不是解構,而是重建一個更合乎聖經的神學,更體會神心意的神學。我相信神會透過處境發聲,所以祂在聖經的世界發聲,也在今日的世界,我所在的人事時地物中發聲,只是我們不常留意神在後者所發「微小的聲音」,我相信這聲音也可以幫助我們回去聽見聖經中的聲音。另外,很多時候我們認為最「正統」、「合乎聖經」的神學亦是在特殊的時空、歷史背景與處境下的產物。我相信神會透過教會歷史中不斷傳承、累積的神學資產來啟示祂自己;但我也相信這當中的確也有不易為人所察覺的神學意識型態或其獨有時空背景下的回應,或甚至是偏見。處境與實況中所啟發的神學可以幫助我們評估傳統、歷史、教派、或當代流行之意識型態...對我們的負面影響。我想William Wilberforce是個例子,他與其盟友對蓄奴(背後也有其意識型態及神學)的反思所帶出的行動,重新幫助我們回到合乎神心意、合乎聖經的神學:即,每一個人,不論其種族、膚色、國籍、社經地位,都擁有神寶貴的形象及樣式在其身。

最後你對唐牧師的回應,似乎讓我嗅到一絲華人神學圈中的山頭主義及本位主義。個人覺得研討會最有價值之處在於建構一個對話的平台,彼此提供建言、回應,互相激發與補足自身觀點的缺憾。從你的記錄中,似乎依然是「一個大前提下的各自表述」居多,的確規格上的差異很大。是不是因為每個人都是大牧師、大學者、大神學家,所以不易彼此學習?還是只要一開啟對話,就是帶刀帶槍彼此廝殺一番,結束後對於自己的觀點與堅持都沒有絲毫改變?

2010年3月26日

2010年2月12日

The World Bank

These are the power point slides I made for our team project.

2009年6月18日

Global Neighbors

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地球上仍有數以千萬計的人生活在我們難以想像的奴役生活之下 (Modern-Day Slavery: 人口販賣、性奴役、血汗工廠的童工、債務強迫勞工) ,每當看到相關的新聞報導、電影或書籍,我們很可能會感到難過、悲傷與無力,但下一秒鐘的我們會繼續當下的生活與工作,選擇遺忘或忽略,畢竟他們太遙遠、太難以想像。

因此,我常思考一個問題,他們的苦難對身在遠方的我們意義為何?只是讓我們哀悼一下?或用以警惕自己:有人是這麼悲慘地活著,我們真是幸福,要珍惜?

路加福音中「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給我一個很好的起點。起先意圖試探耶穌的律法師,在耶穌的引導下,重新思考他自己對「鄰舍的定義」,以及明白何謂「愛鄰舍的呼召」。

故事描述一位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旅人路途中遇著一夥強盜,不僅被洗劫一空,且幾乎被毆打致死。稍後行路經過的祭司與利未人皆選擇對他置之不理,直到最後出現的撒瑪利亞人給予幫助與照顧。

耶穌透過寓言,挑戰發問的律法師 (與今日的我們):「何謂作個好鄰舍?」,他似乎正詢問著,對於倒在路旁的旅人,你是故事中的誰?首先,最不可能讓我們投射的角色,無疑是加害者強盜,但將故事場景搬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在全球化資本主義下,對於無數在第三世界受壓迫、奴役的勞工,身在全球價值鍊頂端的我們,很可能就是加害他們的元兇之一。

此外,傳統上,祭司與利未人應當是這路旁傷者的好鄰舍,因為他們理應是最明白「愛的誡命」的人,但這故事卻顛覆了傳統上的角色設定,他們走近察看卻選擇遠離傷者。今天,大部分的基督徒比較像這兩位選擇迴避的祭司與利未人,他們不一定沒有同情心、愛心,但衡量「愛人所需付上的代價」後,他們選擇放棄與遺忘。無疑地,雖然清楚明白所謂「愛人如己」(羅13:9) 的命令,但缺乏勇氣與決心去付諸實行。

跳出故事,回到起初發問的律法師身上,相信此時他已漸漸發現,原來律法中「愛鄰舍如同自己」的呼召,好像遠比他所定義的更為深遠。「誰是我的鄰舍?」:一開始躊躇滿志地試探耶穌,似乎相信無論耶穌的回答為何,自己都可說「這些我從小就遵守了」(路18:21),但當耶穌技巧性地轉換他的問題為「何謂作個好鄰舍?」的同時,耶穌讓他 (與今日的我們) 認清一個事實,在「愛人」的事上,人太多時候是無知、自私、自以為是或心有餘而力不足了,所以,耶穌在教導他與我們:不是驕傲地說「誰是我的鄰舍?」,而是謙卑地問「如何才能成為無私愛人的好鄰舍?」

再者,此寓言的目的也在破除猶太人 (與我們) 傳統上對「鄰舍」的觀念與限制,因為耶穌口中的好鄰舍--這位撒瑪利亞人--是超過地域、文化、種族與個人好惡的,所以相較於過去20個世紀,我相信今日的基督徒更有資格--乘上全球化的浪潮,透過更為便利的全球交通與無遠弗屆地網際網路--在這「地球村」中成為見證神慈愛、憐憫與公義的好鄰舍,這也正呼應耶穌「直到地極」的福音使命。

最後我想談談這位「好撒瑪利亞人」,一位毫不相干的「遠人」卻成為「鄰舍」:強盜掠奪,他付出;強盜傷害,他包裹;強盜離去,他陪伴。而他的慈心 (v33, Compassion),更讓我想到盧雲對 compassion 的描述:"to suffer with" (與之一同受苦),他說:

compassion asks us to go where it hurts, to enter into places of pain, to share in brokenness, fear, confusion, and anguish. Compassion challenges us to cry out with those in misery, to mourn with those who are lonely, to weep with those in tears. Compassion requires us to be weak with the weak, vulnerable with the vulnerable, and powerless with the powerless. Compassion means full immersion in the condition of being human.1

因此我相信,耶穌正在呼召著我們:跨越一切的藩籬,超越肉身的限制、偏見與好惡,走進那些受壓迫、痛苦者的世界,為我們的「鄰舍」帶來實質的幫助、醫治與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