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1日

關於John 8:1-11的一些隨想

WomanCaughtInAdultery 在近日熱門的死刑是否廢除的議題中,似乎多數人是不贊同廢除死刑的,對於罪有應得之人,公眾意見是傾向懲罰。雖然有些奇怪,當我在讀這段經文時,忽然有種想法:行淫的婦人是否值得同情?在受難記電影中,Monica Bellucci所飾演的抹大拉的馬利亞—行淫的婦人—其受害者的形象(但福音書中並沒有說抹大拉的馬利亞就是此處行淫的婦人)很容易刻畫在我們心裡,但仔細想想,對當時拿石頭的人來說,她值得同情嗎?如果設身處地,根據當時的猶太背景、律法、價值觀去設想,她似乎是個罪有應得、罪當至死的人。

其實在這裡我並沒有要談廢除死刑,只是類比:對當時拿石頭的人來說,犯姦淫是該死的罪,就像今日社會某些重大犯罪也需判處死刑一樣。我想要表達的是,對現代讀者而言,可能會覺得犯姦淫就要「用石頭打死」太殘忍、不合理,但對當時信守摩西律法者來說,似乎是理所當然、合情合理的,就像今日我們對某些罪覺得當判死刑一樣。我們不會去同情那些被判死刑的重大罪犯,同樣,敘事中拿石頭者很可能也不會同情那女人。所以我們在讀此故事時,不需太快把我們的同情心讀進去。

這樣的聯想也可以幫助我們從固有的一些想法中解放出來。當閱讀福音書時,我們很容易有種印象:文士、法利賽人、祭司等乃是罪大惡極與無惡不作之士,而每位耶穌所解救者,總以受害者形象出現。但法利賽人是否有那麼邪惡(可否有人瞭解過他們對摩西律法的持守與堅持)?而許多在福音書中被拒絕的社會邊緣人又是為何在摩西律法(及之後所衍生的宗教條例中)下成為不被接納的一群?瞭解這些的話,福音書中的敘事會變得更立體而非平面,我們的理解也會更有深度而非膚淺,對於耶穌的所言所行與當時普遍接受與相信的價值體系之間的張力及所給予的衝擊,我們的體會也會更深刻。

話說回來,敘事中的文士與法利賽人,他們有權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羅馬政府管制)執行這女人的死刑嗎(根據摩西律法)?第六節告訴我們,似乎無權。所以,這才是產生爭議之處,按摩西律法當處死她,按羅馬法律卻不行。這也是他們詭計所在,看看耶穌會如何回應。讀到這,我則思考是否我們信仰生活中也常遇見爭議話題或灰色地帶呢?還是聖經永遠提供非黑即白的準繩供我們作判斷?

另外,敘事中的文士及法利賽人對律法的詮釋及對神的認識是不同於耶穌的,因此,按「他們的」律法,這女人應當處死,而這樣做,「他們的」神會高興。然而,「耶穌所傳講的」律法為何?「神透過耶穌」又表達出一個怎樣的面貌?回過頭來想,聖經(律法)的核心信息「對我來說」是什麼?「我眼中、心目中的」神又是一位怎樣的神呢?

再者,我不知當時耶穌是用怎樣的態度回應眾人(第七節),是心平氣和地述說?亦或義正嚴詞地斥責?但無論如何,我體會到耶穌—冒著干犯眾怒的危險—所流露出道德勇氣。這讓我反省,我可否有勇氣在這是非對錯不分的世界中發出先知的呼喊,亦或只是獨善其身...

2010年3月27日

對一場研討會的回應的回應

gpo[1] 朋友對一場研討會有些記錄與想法(他的文章在此),我則留下了我的回應,結果洋洋灑灑寫了一堆,我想大概是悶久了不吐不快吧...。把這回應也記錄在此:

我也不認同「後現代的那種文本不具意義而靠讀著自已闡釋的相對詮釋」來讀聖經,但卻覺得很多時候我們理解聖經的方式並不是去探究文本或其作者在他所處的context或historical background中所要表達的「原意」。沒錯,作者最原本的意圖是永遠不可能百分之百讓我們明白的,但我覺得神學家或聖經學者的「學術研究」的確可以幫助我們更靠近(approach)文本的原意或作者心中的所思所想。這是我覺得神學教育或學術研究很寶貴的價值所在。若我們華人的神學教育或學者無法讓每個進到神學院受訓練的傳道人體會這個層面,我覺得很遺憾。

林大衛牧師對於宣教與神學的分類,我覺得還是太過於著重在二分而非攜手共進。個人覺得我們(台灣)缺少能在宣教的處境與實踐中反省、反思自身固有神學框架、傳統、甚至包袱的宣教士;也甚少有本土的神學家或聖經學者能(或願意)對宣教處境提供足夠的神學詮釋、或甚至透過宣教處境重新去反思與建構一個更整全的神學(不光只是宣教神學)。我覺得在Fuller對我最有意義的功課是:處境可以幫助我反省我固有的神學架構,但目的不是解構,而是重建一個更合乎聖經的神學,更體會神心意的神學。我相信神會透過處境發聲,所以祂在聖經的世界發聲,也在今日的世界,我所在的人事時地物中發聲,只是我們不常留意神在後者所發「微小的聲音」,我相信這聲音也可以幫助我們回去聽見聖經中的聲音。另外,很多時候我們認為最「正統」、「合乎聖經」的神學亦是在特殊的時空、歷史背景與處境下的產物。我相信神會透過教會歷史中不斷傳承、累積的神學資產來啟示祂自己;但我也相信這當中的確也有不易為人所察覺的神學意識型態或其獨有時空背景下的回應,或甚至是偏見。處境與實況中所啟發的神學可以幫助我們評估傳統、歷史、教派、或當代流行之意識型態...對我們的負面影響。我想William Wilberforce是個例子,他與其盟友對蓄奴(背後也有其意識型態及神學)的反思所帶出的行動,重新幫助我們回到合乎神心意、合乎聖經的神學:即,每一個人,不論其種族、膚色、國籍、社經地位,都擁有神寶貴的形象及樣式在其身。

最後你對唐牧師的回應,似乎讓我嗅到一絲華人神學圈中的山頭主義及本位主義。個人覺得研討會最有價值之處在於建構一個對話的平台,彼此提供建言、回應,互相激發與補足自身觀點的缺憾。從你的記錄中,似乎依然是「一個大前提下的各自表述」居多,的確規格上的差異很大。是不是因為每個人都是大牧師、大學者、大神學家,所以不易彼此學習?還是只要一開啟對話,就是帶刀帶槍彼此廝殺一番,結束後對於自己的觀點與堅持都沒有絲毫改變?

2010年3月26日

2010年2月12日

The World Bank

These are the power point slides I made for our team project.

2009年6月18日

Global Neighbors

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地球上仍有數以千萬計的人生活在我們難以想像的奴役生活之下 (Modern-Day Slavery: 人口販賣、性奴役、血汗工廠的童工、債務強迫勞工) ,每當看到相關的新聞報導、電影或書籍,我們很可能會感到難過、悲傷與無力,但下一秒鐘的我們會繼續當下的生活與工作,選擇遺忘或忽略,畢竟他們太遙遠、太難以想像。

因此,我常思考一個問題,他們的苦難對身在遠方的我們意義為何?只是讓我們哀悼一下?或用以警惕自己:有人是這麼悲慘地活著,我們真是幸福,要珍惜?

路加福音中「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給我一個很好的起點。起先意圖試探耶穌的律法師,在耶穌的引導下,重新思考他自己對「鄰舍的定義」,以及明白何謂「愛鄰舍的呼召」。

故事描述一位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旅人路途中遇著一夥強盜,不僅被洗劫一空,且幾乎被毆打致死。稍後行路經過的祭司與利未人皆選擇對他置之不理,直到最後出現的撒瑪利亞人給予幫助與照顧。

耶穌透過寓言,挑戰發問的律法師 (與今日的我們):「何謂作個好鄰舍?」,他似乎正詢問著,對於倒在路旁的旅人,你是故事中的誰?首先,最不可能讓我們投射的角色,無疑是加害者強盜,但將故事場景搬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在全球化資本主義下,對於無數在第三世界受壓迫、奴役的勞工,身在全球價值鍊頂端的我們,很可能就是加害他們的元兇之一。

此外,傳統上,祭司與利未人應當是這路旁傷者的好鄰舍,因為他們理應是最明白「愛的誡命」的人,但這故事卻顛覆了傳統上的角色設定,他們走近察看卻選擇遠離傷者。今天,大部分的基督徒比較像這兩位選擇迴避的祭司與利未人,他們不一定沒有同情心、愛心,但衡量「愛人所需付上的代價」後,他們選擇放棄與遺忘。無疑地,雖然清楚明白所謂「愛人如己」(羅13:9) 的命令,但缺乏勇氣與決心去付諸實行。

跳出故事,回到起初發問的律法師身上,相信此時他已漸漸發現,原來律法中「愛鄰舍如同自己」的呼召,好像遠比他所定義的更為深遠。「誰是我的鄰舍?」:一開始躊躇滿志地試探耶穌,似乎相信無論耶穌的回答為何,自己都可說「這些我從小就遵守了」(路18:21),但當耶穌技巧性地轉換他的問題為「何謂作個好鄰舍?」的同時,耶穌讓他 (與今日的我們) 認清一個事實,在「愛人」的事上,人太多時候是無知、自私、自以為是或心有餘而力不足了,所以,耶穌在教導他與我們:不是驕傲地說「誰是我的鄰舍?」,而是謙卑地問「如何才能成為無私愛人的好鄰舍?」

再者,此寓言的目的也在破除猶太人 (與我們) 傳統上對「鄰舍」的觀念與限制,因為耶穌口中的好鄰舍--這位撒瑪利亞人--是超過地域、文化、種族與個人好惡的,所以相較於過去20個世紀,我相信今日的基督徒更有資格--乘上全球化的浪潮,透過更為便利的全球交通與無遠弗屆地網際網路--在這「地球村」中成為見證神慈愛、憐憫與公義的好鄰舍,這也正呼應耶穌「直到地極」的福音使命。

最後我想談談這位「好撒瑪利亞人」,一位毫不相干的「遠人」卻成為「鄰舍」:強盜掠奪,他付出;強盜傷害,他包裹;強盜離去,他陪伴。而他的慈心 (v33, Compassion),更讓我想到盧雲對 compassion 的描述:"to suffer with" (與之一同受苦),他說:

compassion asks us to go where it hurts, to enter into places of pain, to share in brokenness, fear, confusion, and anguish. Compassion challenges us to cry out with those in misery, to mourn with those who are lonely, to weep with those in tears. Compassion requires us to be weak with the weak, vulnerable with the vulnerable, and powerless with the powerless. Compassion means full immersion in the condition of being human.1

因此我相信,耶穌正在呼召著我們:跨越一切的藩籬,超越肉身的限制、偏見與好惡,走進那些受壓迫、痛苦者的世界,為我們的「鄰舍」帶來實質的幫助、醫治與拯救。

2009年5月26日

Milk 觀後雜感

milk_ver2_xlg Milk,一部講述美國首位成功參政的同志議員 Harvey Milk 如何在七十年代帶領同志運動、爭取同志人權的故事。前幾天看完之後,有些感動與反省,也印證了自己過去的一些想法。

傳統上,因基督徒相信同性戀是罪,所以縱然我們嘴裡說「恨惡罪,愛罪人」,但對於與我們有不同性傾向的人,卻常常抱著誤解或甚至敵對的態度看他們,好像他們每個都是戀童癖、變態、愛滋,而他們的目的就是要同化我們的社會,創造同性戀的世界。我相信這當中,部分事實,但部分似乎誇大,遺憾的是,很多時候這是我們 campaign 的基調與手法。

然而,對於同志朋友生命中所受過的歧視、侵犯與剝奪,我想我們這些「正常人」應該很少體會與瞭解,這有些他/她們的分享:

I grew up in Texas as a Southern Baptist. At one point in my life my ambition was to be a pastor. I am a gay male, and I fought my sexuality for years. I prayed daily, most times in tears, begging for god to lift my homosexuality. It never happened. I was torn to pieces and on 3 separate occasions considered suicide, that of course being now relief, because I was taught by the church that you go straight to hell for suicide. I was damned no matter what I did...Also I hear over and over how it is us who are trying to force our views on you, and the rest of the world. But that simply is not true, it is the church that is forcing it's view on us. We are not asking you to be gay, or change your life in any way, we just want you to leave us in peace and let us live our lives. And if you are right and we are going to hell, fine, let that happen. Please stop making our current life a living hell. Please leave that up to God to decide for our eternal souls.1

我進了教會整整三年了,因為一些心裡的擔憂所以直到現在都還未受洗,當然自己是同性身分的問題也是一大主因,其實在我們教會帶過我的牧者,或是教會裡比較不排斥的朋友,都知道我的狀況,也一起討論過,結論都是「妳相信神可以改變妳,妳就可以改變...」,這真是讓人很為難的一句話...最近我交了女朋友,不敢讓教會知道,我害怕我也踏上那些人的後塵,被迫遠離自己愛的神...2

娘娘腔求生記3
提早一站下火車4
你是我的誰?5
濺血的蜜月灣6


所以,同志運動的形成,最初的訴求很可能不是「改變世界」,而只是希望「不被侵害就好」,我想,「他們是誰?同志運動是什麼?」,是我們需要去問的問題,因為真實的瞭解帶來真實的接納與對話。此外,另一個我們需要去思考的是,過去耶穌就曾與那些爭議性的人物--妓女、稅吏、痲瘋病患或殘疾之人--作朋友,他們都是當時代被厭棄、被敵視或罪有應得之人,所以,假若耶穌活在21世紀的今天,他會如何與同志朋友們來往相處?

我想到聖經中那位行淫被抓的婦女 (約8:1-11),這段記載的重點似乎不在「判斷」,而是要我們「發現自己與被判斷者的相同處境」(8:7b),並且「真實體會神的憐憫」(8:11b),即,我們之間並沒有誰比誰好,同樣是罪人,同樣需要神的憐憫與寬恕,一句「我也不定妳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了」,道出了主的接納、鼓勵與期許。

過去我曾讀了好幾本基督教關於同性戀的專書,因為想多瞭解自己的基督徒同志朋友,結果我最大的體會並不在書中,而是在我們的友情裡,發現彼此同樣是「人」,同有「為人的掙扎、辛苦與軟弱」,除了我們不同的性傾向之外。

另一方面,我完全服膺聖經的觀點,相信神的創造是造男造女,即,非男男、女女,而是男女;我接受神賦予的使命是生養眾多,因此男女的結合才是回應神的託付;同時我也承認同志婚姻法案若通過,必會對家庭的結構與價值產生重大的影響與衝擊。但今天我在這裡所分享的,只是希望我們可以有一個新的眼光、不一樣的態度,來瞭解、接納與愛我們的同志朋友,然後我們可能才有資格來討論彼此的立場,回應他們的需要,並讓他們真正明白何謂基督的愛。

2009年4月6日

看完 Slumdog 的雜想

picx_fsen8101004811昨天看了Slumdog Millionaire,主角戲劇性的一生,藉著在《百萬大富翁》節目中一個個的問答鋪陳出來,導演雖沒有刻意營造劇中人物因貧窮所導致的困苦與悲情,不過卻清楚讓我們看見早期印度各樣宗教、種族、階級、貧窮所引發的社會不安及問題,透過流暢的剪輯與運鏡、印式風味的嘻哈電音,兩小時的故事不但緊湊、精彩,也發人省思。

看著劇中印度貧民窟的場景及生活,自己異鄉學子的身份似乎讓我一點點地 (但當然絕對不到百分之一),體會了那些困苦窮乏人--the disadventaged, the marginalized, the isolated, the unaccepted, and the rejected--的心境。當然,很多時候這種感覺是源於自己怕丟臉、愛面子的心態,但離開了 my people, my place, my culture,這樣的感受卻也不可不謂真實。

然而,身為一個外來者的身份卻幫助我學習用一種不同的態度去看人、看世界、看聖經、看事奉。一位 Fuller 的老師說過這樣類似的話,「身處異地,讓我們更多體會福音書裡那些被耶穌觸摸的心靈」。

我想到血漏的婦人與涯魯的女兒 (路8:40-56),同樣的12年卻兩樣的人生,一個出生在擁有良好社經、宗教地位的家庭中,備受關愛;另一個則不僅一無所有,更是被排斥、被拒絕、被驅逐 (因她不潔淨),並且,不只人掩面不看她,竟似神也如此 (12年之久無指望),因此,不光身體的病痛,心靈更是充滿孤寂與創傷。

耶穌的呼喊帶給她的,不是鼓舞而是恐懼,因為她不該出現在這公眾的場合,更不該伸手觸碰那,眾人眼中地位崇高的「夫子、拉比、先知」。現在,身體的疾病雖然好了,心靈卻依然封閉與害怕。然而,主並沒有像以前那些人一樣譴責、定罪、驅趕她;相反地,主在眾人面前稱呼她「女兒」,宣告她「得救」,賜與她「平安」,主要他身旁這眾多的人都知道,這位曾經被你們拒絕、排斥,因你們而身心受傷的女子,如今你們不能也不應該再像過去那樣看待她、對待她了。她,獲得了新生,not only pysically and materially, but mentally, emotionally, and spiritually!

福音書中,這位婦人並不是特例,癱瘓的瘸子、瞎眼的乞丐、大痲瘋的病患、喪子的寡婦、犯姦淫的女子...,他們總在主的心上,「對困苦窮乏人的付出與服事」,好像不是主工作當中的一環,而是全部。因此,對我來說,「跟隨耶穌的腳蹤行」意謂著從耶穌這樣的事奉中去瞭解與體會我工作的核心、本質與根基,這樣我才能真正觸到主的心、觸到人的心,不然,我的工作將流於膚淺,無法帶出主的能力與醫治。

德蕾莎修女曾這樣說,「她不是被呼召去服事窮人,而是被呼召去跟隨主,所以,她服事窮人,因為她的主正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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