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耶和華降下十大災難給埃及,最後的死亡之災,擊殺埃及所有一切的頭胎。如果以色列人還在那邊人道關懷、慰問、救災啥的,那以色列人出的了埃及嗎?結果埃及王放了以色列人走了後,立即反悔,無視於國內的災情連連,仍是出兵追擊以色列人。若非耶和華再顯神蹟,分開紅海,以色列人大概全被抓回去了吧!
人道這種東西,在面對敵人時,頂多就耍耍嘴皮,真的要作,那大概只會跟宋襄公一樣,自尋死路。
後面他繼續說到:
台灣對於中國震災,能盡的最大人道,就是不要學中國當年在那邊趁火打劫、阻礙他國救援中國,這已經算以德報怨了。還奢想台灣對中國實質援助、救災,那就犯賤過頭了。
至於廣大的中國人民,面對如此大的天災,我也只能感到遺憾,我也不是上帝,不能決定哪邊會發生颱風、地震。最多是希望你們這當中的好人可以上天堂,如果你們相信輪迴的,那下輩子不要當中國人,去當個比較討人喜歡的國家人民吧,這樣即使發生天災,他國的救災意願也會比較高。
而朱學恆給他的回應則是:
…寫出這篇泯滅人性文章,擁有虔誠基督教信仰,在同一個部落格大談團契對他的啟發和信仰之美的曾韋禎先生…
如果說這就是耶和華留給後世人類的遺產,我很高興我和你沒有同樣的信仰!
如果說這就是政治文寫手的心態和程度,我很驕傲我和你沒有同樣的理念!
如果說這就是熱愛政治,關心時事的網友所會認同的文章,我很自豪我和你不是同樣的人!
這樣的政治愛好和關心時事,不過只是把自己變得跟自己痛恨的人一樣的程度而已!
我可以理解你痛恨一個政府、政權、國家,但我不能理解有任何人可以在見到與你素未謀面的另一個人受苦受難時,竟然毫無惻隱之心,只泯滅人性的關切那些鬼政治議題。
如果你這樣就可以上天堂,那麼天堂就是屁,如果你這樣耶和華也認同,那麼耶和華就是屎!
##CONTINUE##
我不知曾兄這樣的比喻是否恰當,似乎對岸那些受災的人民就像當年虐待以色列人的那些埃及人,因此這樣的天災就像神的審判一般,而我們"基督徒"則抱持著這種冷漠至極的心態隔岸觀火,然後旁人給我們下這樣的評註:「如果說這就是耶和華留給後世人類的遺產,我很高興我和你沒有同樣的信仰…如果你這樣就可以上天堂,那麼天堂就是屁,如果你這樣耶和華也認同,那麼耶和華就是屎!」,我個人覺得,神的名因我們蒙羞了。
先論這樣的比喻。沒錯,神降災於埃及人和後來以色列人對迦南人的盡行殺戮,都可以說是神對這些罪惡之民的審判,但在審判之前,神豈沒有容忍了他們四百年之久嗎?我們不是常常掛在嘴邊說"神恨惡罪,但愛罪人"嗎?既說容忍,我就願意相信神對那些罪惡之民是"有愛"的,並且我相信是"極深之愛",所以審判之時,我相信神是"痛苦至極"的,因為,我深切相信"人"都是祂手所造的、祂心所愛的!相對的,我不敢相信當神執行審判時,對"人",是憎恨、嫌惡並且非要殺之而後快的(但我相信對罪,神是如此),因為若是如此,我這"罪人"將永遠不敢親近祂,而這樣一位"有可能"會憎恨、嫌惡我的神,我也絕不可能相信祂,因為我不知哪一天祂也要這樣對我。所以話說回來,若真正至高的審判者尚且不以此心執行審判,我們這些同為受造物的人,為何在心態上、言語中執行劊子手的任務呢?
我們是不是假神之名來正當化我們心中那些醜惡的憎恨呢?我們是不是忘記同為罪人的地位而妄想執行審判呢?我們真的很喜歡自以為義,更喜歡在比較後,顯自己為義(這無疑是"審判")。記得當年沸騰一時的白曉燕案嗎?據說那位窮兇惡極的殺人犯陳進興信主了,當時我的一位家人曾跟我說:「若是這樣的人也可以上天堂,那這樣的天堂我也不要去了。」那時我哭了,我不知道陳進興是不是真的信主了,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在天堂了,但我只知道自己同樣是個罪人,在神眼中我並不比他為義,我的結局本來只有審判與火焰,但祂愛我、完全地接納我並且拯救我,我只能相信,"若"陳進興真的信主了,神必定也拯救他。除此之外,若再多說,我就妄自尊大、自以為義了!我不知道在這世上,是不是真的可以比較出誰比誰更有罪,而誰又比誰更能顯為義呢?我只知道「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 )
猶太拉比間流傳著一個古老的故事,述說當初神決定聖殿所在的原委。從前有兩兄弟,他們共同耕作一畝田,每天晚上他們平分穀物,並且各自帶回家。這兩兄弟一個單身未取,另一位則已婚並且兒女成群。單身的哥哥認為弟弟有眾多子女要供養,因此總是趁著深夜時,將自己的一部份穀物偷偷搬進弟弟的穀倉。而已婚的弟弟則擔心哥哥年老無人奉養,為了哥哥的將來著想,他也在夜裡起身,暗暗將自己的穀物送去哥哥的穀倉。
一天夜裡,兩人在途中相遇,這才明白對方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於是兄弟相擁,喜極而泣。此時,神看見了這整個經過,於是說:「這是神聖之處—是有愛的地方—我的殿將建造於此。」神聖之處,是神向祂子民彰顯之處,那正是人與人以愛相遇之處!
自以為義的審判只怕帶來更多的仇恨,但人與人以愛相遇之處,才是神同在與彰顯之處,才是使人認識真神的途徑。